机构职责:
1.负责起草、修订地方性纪检监察规章制度,参与起草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性文件;
2.负责有关纪检监察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咨询、答复、解释工作,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评估;
3. 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制度草案提出意见,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研、备案和清理工作;
4.负责协调委局机关有关单位的制度起草工作,对有关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;
5.负责编辑纪检监察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;
6.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;
7.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,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