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责:
1.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、综合规划、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;
2.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预防腐败工作;
3.组织协调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工作;
4.负责统筹协调、服务指导驻平单位纪检监察工作;
5.承担县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日常工作;
6.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,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